第四百零六章 孔传友投放危险物质案一审与李
二00八年十二月六日上午八时半,孔传友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被告人孔传友,你对公诉机关指控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是什么意见?”
在公诉人王发奎宣读完公诉书之后,审判长谭万春沉声问道。
“我有罪,我有罪。
我害死了自己的外甥女。
我罪大恶极呀!
我对不起我的姐姐。”
孔传友说完,抱头痛哭了起来。
孔传芳因过度悲伤,今天没有来参加庭审,而是委托了王大发律师作为他的代理人参加庭审。
“请被告人控制一下情绪,说一说杀人的动机和目的。”
公诉人王发奎问道。
“高红原先是我老婆,我是个白铁匠,而且手艺较好,所以我们夫妻俩生意做得很红火。
但我们夫妻俩因为忙着挣钱,没有时间照顾丹儿,使我们唯一的女儿丹儿落水溺亡。
我娘也为此事悲伤过度,自杀身亡。
为此,我们产生纠纷,我们离了婚。
后来他跟现在的丈夫张大勇生活在一起。
本来他们两口子都是在县城生活的。
我也是眼不见心不烦。
但这两年他们在我住的房子旁边的空地上建起了一栋别墅。
每当我看到我的老婆和别人生活在一起,我的心里就不是个滋味。
再加上我因为搞大埠水库欠了那么多的外债,法院不仅判了我刑,还经常过来拘留我,执行相关的财产。
我的心里难过极了,无处发泄,那天在马幼芹家又喝多了酒。
我就到店里买了一包毒鼠强,把……”
孔传友抽抽咽咽地应道。
“辩护人什么意见?”
谭万春向坐在辩护席上的阿蛮望了一眼。
“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而且被害人是他自己的亲外甥女,所以从客观上讲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
不属于罪大恶极。
建议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阿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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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不接受任何调解方案,恳求法院从重判处!”
王大发道。
“合议庭刚才休庭期间做了充分的合议,本院认为被告人投放危险物质,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故此,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孔传友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孔传友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孔传芳人民五万元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滨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闭庭!”
谭万春敲响了法槌!
孔传友立马瘫软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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